问:婚后买房,房子写的自己名字,父母给出的首付,自己贷的款,但每月是父母给还贷款,女方未掏钱,如果离婚,女方会得到多少

作者:石文辉 来源:石文辉律师团队 时间:2020-07-10

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离婚,对方无权分割。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