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6-17

  在工伤事故中有一个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原则是对于工伤事故查明和赔偿有着促进作用的。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生工伤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一) 事故原因尚未查明,永不松手

  (二) 负责人不处理绝不放过

  (三) 负责任的人民和群众没有教育不能放手

  (四) 整改措施尚未实施,不放手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二、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

  协议编号:

  兹有:用人单位-------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职工-----XX(男,出生年月日: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户籍地址:XX省XX市XX村,籍贯:XX,以下简称乙方)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X年X月X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身体部位)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部门依法鉴定为“X级伤残”。

  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协定自年X月X日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数额为乙方本人X个月的工资,即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该款项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同意甲方分三次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其中本协议签署时支付人民币,X年X月末再支付人民币,X年X月末再支付人民币。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

  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用人单位(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劳动者(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级别标准赔偿金额。他提醒,如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欲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作服、出入证、录音、单位盖章的书面资料、考勤记录、病历及发票等。

  三、最新的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三)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1、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3、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

  (四)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五)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5、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六)伤残补助金

  一级:g×24;

  二级:g×22;

  三级:g×20;

  四级:g×18;

  五级:g×16;

  六级:g×14;

  七级:g×12;

  八级:g×10;

  九级:g×8;

  十级:g×6

  1、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伤残津贴

  1、一级:g×90%;二级:g×85%;三级:g×80%;四级:g×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五级:g×70%;六级:g×8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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