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反悔吗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7-08

  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又出现反悔的情况,那么在我国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反悔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在我国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反悔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反悔,但是要跟公司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存在公司《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不需要与公司协商。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处于试用期的要提起三天通知单位。

签劳动合同可以反悔

      二、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哪些劳动合同签了无效

  《民法典》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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