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3-31

  我们在工作中收到伤害当然是可以申请工商赔偿的,所有公司也应该跟员工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实践中往往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对于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有的时候工伤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开展索赔工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索赔。如果委托律师进行工伤案件索赔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委托公民的,一般要求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但是否需要公证还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

  授权委托书就是受托人提交给社保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书面文书,其目的在于证明受委托人办理工伤索赔是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委托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如工伤索赔事宜等。

  2、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一定要写明确,如代为提交材料、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等。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还应当注意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

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二、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认定失败医保报销怎样进行?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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