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要写明子女抚养的期限吗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11-30

  夫妻离婚最在意的无非就是财产和子女,因此在离婚纠纷中,除了财产分割纠纷之外,子女的抚养权之争也是非常多见的。离婚协议书上要写明子女抚养的期限吗?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几种?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上要写明子女抚养的期限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期限,而在实践中,子女抚养的期限一般是至子女年满18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几种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离婚协议书上要写明子女抚养的期限吗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离婚协议书上是必须要写明日期的,而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期限,法律要求是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但如果子女成年后仍在上学,没有经济来源,父母还是应当继续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对此如果大家对此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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