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不履行几年作废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12-31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工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因终止而失效。不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工程合同不履行多少年后就会作废的问题,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程合同不履行几年作废

  1、签订工程合同后不履行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终止而丧失效力。

  2、如果不按规定完成工程,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承包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工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因终止而失效。不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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