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占公司10%拥有哪些权利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11-30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公司设立,那么我们都知道每个公司必不可少的都会有股东,其持有股票并且享受股息和红利,可以参加股东会议等。有的朋友可能就想知道,当股东占公司10%可以拥有哪些权利呢?下面,小编将带您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股东占公司10%拥有哪些权利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40条第2款:“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41条第3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183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会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于占公司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来说,公司在经营上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股东的经济命脉,所以我们也要保护好这种大股东的利益,因为一旦发生公司经营上的意外,可能这些大股东的经济收入就会遭到致命的打击,所以大股东在公司里权利也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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